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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17年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营口市2017年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日  期:20170317

招标编号:GXTC-1742011

1、营口市2017年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辽交公工发【2017889394367368369471号),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营口市2017年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省厅及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3、项目概况:营口市2017年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安排其中线路5条(饶盖线、盖普线、盖亮线、青营线、岫水线),合计安排里程62.70公里。

4、招标范围:对营口市2017年公路建设改造工程中的5条线路(饶盖线、盖普线、盖亮线、青营线、岫水线)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20170412-20171009(监理服务期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或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道桥或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检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或委托具有公路工程检测丙级及以上资质试验室并提供签订的合作协议,无论采用以上哪种形式都必须在工程所在地设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试验室。

6.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三项二级及以上的公路监理业绩(其中至少一项为一级公路监理业绩)且累计不少于20公里大修以上规模的工程监理业绩或提供的一级公路监理业绩累计达到20公里大修以上规模的工程监理业绩。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证、试验室资质或与试验室签订的合作协议、近三年企业业绩、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被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70317日至20170322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款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方式(须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040709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此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0417-330609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

      人:陶毅

联 系  电话:0417-3355093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箱:ykgxzb@126.com

 

来源:      时间:2017-03-1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