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桌椅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YKGGZC 2016314)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一、 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张先生 |
0417-2991966 |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采购科 |
0417-2972505 |
二、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桌椅 |
YKGGZC2016314 |
2017年1月3日 |
三、 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 |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开标截止时间 |
2017年2月5日9:30时 |
2017年2月6日9:30时 |
四、重要提示: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 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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