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营口市存量污泥石灰稳定应急处置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70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以下简称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谈判项目名称:营口市存量污泥石灰稳定应急处置服务项目
2.谈判项目编号:YKGGZC2017001
3.项目需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第一包 |
包含东、西部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堆场存量污泥的石灰稳定应急处置服务,采用加钙(生石灰)热干化工艺。存量污泥治理总量约18万吨,其中西部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约12万吨,东部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约6万吨,要求存量污泥日处理量不得少于200吨。
负责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堆场存量污泥石灰稳定应急处置成套设备购置和配套设施建设,并提供污泥处置服务,包括污泥挖掘、倒运至污泥处理暂存场、污泥加钙(生石灰)热干化处理、成品输送至临时堆场(不包含成品运出及后续处置)、处置过程中防治污染的环保措施及服务期结束后场地恢复和设备拆除。
实现无害化、稳定化处理后污泥含水率≤40%,杀菌率≥99.9%。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服务项目能力的企业,并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
3.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7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3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5、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7年1 月17日14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7年1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 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7-3828558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16): 马先生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