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实物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对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四艘船舶及36台车辆进行公开转让,具体内容如下:
转让标的:货船营港201船、货船营港202船、货船营港203船、多用途船营港209船;车辆品牌涉及奥迪、帕萨特、菱志、丰田、中华、桑塔纳、捷达、三菱、江铃、庆铃、尼桑、长城、福田、解放、北京等轿车、吉普、轻客、轿货、客货等;
转让挂牌底价: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
挂牌公告期: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22日;
展示时间: 2017年1月19日、20日;
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船舶保证金每艘10万元,车辆保证金每台1万元,保证金必须与现场所示车辆车牌号或船舶号相对应,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15点整(以到账时间为准);
成交价款:转让成交后,出让方三日内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受让方一次性缴纳转让价款,未按规定时限缴纳转让价款,转让协议无效,转让保证金不予退还。
展示地点: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其它事项:
1、四艘船舶的检验证书均已经过期;
2、船舶、车辆的实际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3、船舶维修、过户、检验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4、船舶成交之日起,受让方在15个工作日将船舶驶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区域;
5、船舶成交之日起,受让方在1个月内完成船舶的过户手续;
转让方式: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时,须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协议方式进行,产生两个及以上受让方时,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17—2834356
交易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
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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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