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营口市财政局的委托,对营口市财政局采购食堂服务项目 进行招标,现诚邀有意向的服务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采购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内容:
2.1.1负责工作用餐保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
2.1.2负责所使用各种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承担安全责任,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
2.1.3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做好采购单位 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合同估算价43.00万元。
2.3服务期要求:签订合同后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服务项目地点:营口市。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合格供应商须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4.1本项目服务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涵盖食堂管理等相关内容。
4、磋商保证金:0.80万元整(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磋商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以到账为准,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服务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申请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 申请无效等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5、报名要求
5.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 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及要求: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及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 新路7-12号)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装订成册,同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备查),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磋商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下午14:00时整。
7、磋商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07开标室(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 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8、《磋商首次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 《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本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营口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营口市
联 系 人:王永达
联系电话:0417-2836910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张悦、张丽丽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1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