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对镜湖西路(青花大街-海澜街)照明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承包商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1、项目名称:镜湖西路(青花大街-海澜街)照明工程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建设地点:镜湖西路(青花大街-海澜街)
3.2投资额:805298.85元
3.3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6年11月 11日,竣工时间:2016年12月01日,共计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4采购范围:镜湖西路(青花大街-海澜街)照明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承包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四)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还须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采购人。
承包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政府采购网站(网址:60.22.23.116)“首页”中公布的“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6、谈判文件的获得
6.1购买时间:2016年11月 01日至2016年11月03日,每天8:30—16:00(此处及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6.2购买地点: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6.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4承包商购买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电汇)
谈判保证金须以电汇方式于谈判截止时间前到帐,到谈判代理机构处开具收据。请承包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谈判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谈判无效等后果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4日14:00。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06开标室(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9、谈判地点和时间
9.1谈判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06开标室(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9.2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11月04 日14:00。
9.3届时请各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谈判会。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
联系人:班智
联系 电 话:0417-384014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张丽丽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2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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