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瑞泰押运有限公司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营口瑞泰押运有限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6247-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下简称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磋商项目名称:营口瑞泰押运有限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2.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6247-1
3.项目需求: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项目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
210 |
二、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一个具有实时定位监控、视频录像、实时视频传输、安全报警、轨迹回放、无线通讯等功能,符合公安监管部门要求的武装运钞车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参数指标及监控中心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2016年10月14日—2016年10月20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3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磋商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五、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瑞泰押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17-3577016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 樊女士
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