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1、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营发改投资【2016】287号),招标人为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基建资金专项拨款。
4、建设地点:沿海产业基地,北临规划路、南临新民大街、西侧为人工湖引水明渠、东临民生路。
5、招标范围: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建设教学楼一栋、戒毒人员宿舍两栋、习艺楼一栋、食堂一栋、业务楼一栋、医务用房一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6年09月20日,竣工时间2017年12月31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须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
7.2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还需具有投标单位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
7.3投标人还须具有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
7.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同时满足以上四项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6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投标保证金:60万元(人民币,电汇)
收款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须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持银行回执单到招标代理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1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发布媒体:本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水场里
联系人: 刘振烈
联系电话:1346446367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杨盼盼、张悦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6/091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