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营口市财政局 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营口市直公车拍卖选聘评估机构和拍卖行(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6206)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下简称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磋商项目名称:营口市直公车拍卖选聘评估机构和拍卖行
2.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6206
3.项目需求: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第一包 |
评估机构 五名 |
第二包 |
拍卖行 两名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具有国家批准资质的评估机构、具有国家批准资质的拍卖行。
3.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投标。
三、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2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3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磋商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 5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四、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9月7日9:30(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财政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17-2972034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 贺女士
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