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邀 请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 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燃气锅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6202)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内容 |
采购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燃气锅炉制造、安装及旧锅炉拆除、地面基础土建施工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9.85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若投标人为锅炉生产制造厂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锅炉)A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3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其在当地代理售后服务机构的授权书,及提供其代理售后机构所应具备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3级及以上许可证和该机构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若投标人为锅炉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3级及以上许可证,同时须提供具有特种设备制造(锅炉)A级许可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6年8月24日—2016年 8月29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3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5、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14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谈判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接收报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30日14:00-15:0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送至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30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采购单位: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417-2167009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 樊女士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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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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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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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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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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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3、营口日报 ( )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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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用于发送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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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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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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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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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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