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营国土告字[2016]6号
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单位:㎡、元/㎡、万元
土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总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综合起始价格 |
竞买保
证金 |
2016-6-1 |
市政府原址地块(渤海大街北、市府路西) |
34713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
≤1.15 |
40 |
1241 |
2155 |
具体规划控制指标:
(1)地上空间规划控制指标:
①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
②用地面积:8404平方米;
③容积率:不大于2.05;
④建筑面积:不大于14500平方米(未含有关规定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物面积);
⑤建筑密度:不大于80%;
⑥建筑高度:不大于25米。
(2)地下空间规划控制指标:
①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社会停车场用地;
②用地面积:34713平方米,其中:商业及设备用房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约28713平方米;
③容积率:不大于0.73;
④建筑面积:不大于25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建筑面积3000—3200平方米,地下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19000—20000平方米;
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综合地价为1241元/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价为3973元/平方米,地下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价为603元/平方米,地下社会停车场用地为211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网上交易相关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http://jy.ykgtj.gov.cn/)。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25日9时至2016年9月26日11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四、挂牌出让时间
1、申请人办结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16时(星期一),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期限为:2016年8月25日9时(星期四)至2016年9月13日16时(星期二)。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16年9月14日9时(星期三)至2016年9月28日16时(星期三)。
五、 其他事项
1、土地公开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及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交易代理服务费。
如无不可抗力影响无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者,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它损失。
3、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期挂牌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由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提供,最终解释权归属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5、竞得人须无偿配建政府广场,该宗地和政府广场建设须按照市政府审定的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建设。该宗地和政府广场由竞得人自行无偿拆动迁。
6、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补充公告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http://jy.ykgtj.gov.cn/)或电话咨询。
联 系 人: 薛宏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 0417-2623082 13941700707
联 系 人: 陈德爽 李沛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417-2882502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10号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