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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部分小区或地点锅炉房钢筋砼烟囱拆除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代码:04172016150300

1、营口市部分小区或地点锅炉房钢筋砼烟囱拆除项目已由营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营公用发[2016]21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投资估算87万元。

3、项目地点:惠安小区、奥林一期、奥林二期、花园小区、祥和小区、楞严寺北侧、盼盼路北侧、西环小区、创二小区、安居小区。

4、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涉及地点或小区的10座废弃砼烟囱拆除工程。

5、计划工期:20160915日至20161105日(共计5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7、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③、投标人还须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经人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60816日至20160822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0909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2.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授理。

1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发布媒体:本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址: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青花大街南2000

联 系 人:殷处长

联系电话:0417-66300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

      人:陶毅、杨盼盼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3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来源:      时间:2016-08-16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