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 名 称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度市区交通设施工程
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6125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2016年度市区交通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内容:
(1)工程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1 |
交通标志建设、交通标线施划工程、信号灯建设及维修工程等。具体工程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793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计划工期:交通标志建设工程150天;交通标线施划工程90天;信号灯建设及维修工程120天。
(3)工程建筑地点: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2.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3.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22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3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5)、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25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4.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8月4日9:30(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张利权
联系电话:0417-2990201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16):马先生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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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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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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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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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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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3、营口日报 ( )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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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用于发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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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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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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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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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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