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6150215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已由营口市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营西经信发[20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南41号。
2.2工程规模:对装机容量24兆瓦的发电机组所配套的3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烟气脱硫系统进行改造,新上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及其配套的辅助设施一套(三炉一塔,烟塔合一),处理烟气量为380000 m³/h。
2.3招标范围:深化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生产)、工艺安装及调试。
2.3工期:2016年07月19日开工,2016年10月15日竣工
2.4合同估算价为12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20万元。
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14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五台子办事处平安路南41号
联系人:崔国斌
电话:13614171417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杨美玉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