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项 目 名 称 :市委综合办公楼供热制冷系统拆除改造工程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6099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市委综合办公楼供热制冷系统拆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谈判报价文件(简称报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内容:
(1)工程内容:
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一 |
市委综合办公楼供热制冷系统拆除改造工程 |
84.3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计划工期:2016年5月31日-2016年7月1日
(3)工程建筑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合格的供应商: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具有至少一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5)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3、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27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3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5)、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14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4、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谈判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5、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6年5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6、谈判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417-3828558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樊女士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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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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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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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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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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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3、营口日报 ( )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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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用于发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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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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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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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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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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