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码:04172016050145
1、营口市2016年市区道路路灯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发改投资【2016】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合同估算价:671.69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建设地点:盼盼路(辽河大街-民兴河桥)、金牛山大街(滨海大道-庄林路)、东昌街(光华路-四海路)、太和北街(渤海大街-育新南路)、育新路(小市场桥-庄林路)、通惠路(清华路-辽河新街)。
5、招标范围:原灯杆、灯具拆除,新灯杆、灯具采购安装及部分街路地下隐蔽工程施工等(原灯杆拆除109基杆、灯具拆除1366套,新装灯杆151基杆,LED灯具1414套,敷设电缆7806米,更换控制箱6台及地下隐蔽工程等)。
6、计划工期:2016年06月05日,竣工时间2016年07月30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类)须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
7.2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7.3投标人还须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前提供给招标人。
7.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10日至2016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600元人民币/套。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495元/套,软件公司收费为105元/套,售后不退。
10、投标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口跃进支行
账 号:0661 1601 0400 11450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31日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1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发布媒体:此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
联 系 人:刘洪泽
联系电话:0417-353093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杨盼盼、张悦
联 系 电话:0417-3355096、3355091
传 真:0417-3355090
电 子 信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