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6150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丹东线(扬水站2号桥—渤海大街段)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营发改能交【20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资金来源:省以上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项目估算价16802万元。
2.2本次招标内容: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扬水站二号桥-新民大街维修改造,大修路线长度14.896公里。
二标段:新民大街-渤海大街段维修改造,中修路线长度10.303公里。
注:1、投标单位针对上述标段的投标,可兼投但不兼中。
2、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要求: 2016年05月15日——2016年09月20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建设地点:营口市区西部。
2.5质量要求:优良级品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资格(公路专业)。
3.2投标人须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概述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
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投标人投标报名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须到营口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办理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手续,办理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417-3317010 市场科)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合格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 14 日至2016年4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详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换。
5. 投标保证金收取:
一标段:80万元(电汇)
一标段:50万元(电汇)
注: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投标保证金只收取8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方式(须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 6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同时在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417-330603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杨盼盼、张悦
联系电话:0417-3355096、3355091
传真:0417-3355083
电子信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