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6150093
1.招标条件:
营口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室内地板采购安装工程已经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营口市公安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强化木地板(12mm厚、含踢脚线、门口平扣等全部配件)的采购与安装,安装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2质量标准:合格
2.3工程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北民生路西。
2.4供货期:55天;安装工期:30天。
2.5合同估算价:14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地板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且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招标产品的独家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营业执照(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厂家公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厂家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且一年以上(含1年)的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证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等原件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5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7.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公安局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中兴里9号
联 系 人: 马新宇
电 话: 15941701717
传 真: 0417-2655265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陈楠楠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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