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6150073
1、营口市丹东线(扬水站2号桥—渤海大街段)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营发改能交【2016】1号),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营口市丹东线(扬水站2号桥—渤海大街段)维修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申请省、省以上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3、建设地点:营口市区西部
4、监理规模及范围:对营口市丹东线(扬水站2号桥—渤海大街段)维修改造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监理服务。
5、监理期要求:2016年4月30日——2018年10月30日(监理服务期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
6、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还须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投标人投标报名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须到营口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办理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手续,办理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417-3317010 市场科)
注:合格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只接受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向招标代理机构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此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 系 人:范工
联系电话:0417-330603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杨盼盼、张悦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6、3355091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