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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构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目标,积极营造廉洁、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截至11月底,共完成交易项目350项(宗),交易额43.68亿元,节(增)支2.93亿元。

一、主要做法

(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场内交易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使各类项目从进场登记、发布公告、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交易环节实现了无缝隙对接,交易过程科学规范,服务人员定岗定责,监管行为有章可循,确保了各交易项目的顺畅运行。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强化制度的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中心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运行。

(二)不断规范交易行为 

交易平台突出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宗旨,从信息发布、参数确定、日程和场所安排、现场服务等细节入手,着力规范服务行为。在严格执行现有各行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遵照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批内容、交易指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交易任务的具体执行工作,为交易项目的公平交易和快速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交易监督 

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协调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全程参与对各类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工作。通过制定、实施交易流程和开、评标现场工作纪律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进场交易规则和程序;通过全方位、全过程音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开评标全程监督和音像资料的刻录;通过实施交易项目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和设立专家进入评标现场绿色通道等措施,有效提高了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四)不断创新服务方式  

交易平台开展了交易项目专人负责制和全流程多段式操作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做到专人全程跟踪交易项目进展情况,各部门在不同环节上严格把关。加强交易场所软、硬件设施建设水平,通过开发专家电子评标系统、交易平台管理系统、网络竞价系统、安装高端音视频电子设备、供应商答辩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查询、下载,产权拍卖运用“金马甲”,实行网上竞价,极大地方便了供应商、竞买人。

(五)不断拓宽做大平台

一方面积极拓宽交易范围,除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外,产权交易、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统一纳入到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交易。另一方面不断应对进场交易项目新变化,今年交易的沿海产业基地公共基础设施ppp建设项目、营口港务集团海运大厦房产转让及沿海银行股权转让等项目,这些项目除涉及金额较大,标的物性质复杂外,某些项目为平台建设以来首次承接,交易平台的范围、交易项目不断拓宽,平台建设经验不断积累。

(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涉及知识面广,程序复杂,技术含量高,为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交易中心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加强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等方法,提高工作人员的岗位技能,实现“一人多岗、一人多能、一人多用”。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研究部署本周工作。结合实际和“三严三实”活动,不断提升窗口形象和服务水平,夯实工作作风。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入运行以来,从体制上、机制上进一步规范了各类交易项目的运行规则和程序,完善了交易监管措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得到了交易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刚出台,省里相关政策法规尚未出台,交易规则和程序方面的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出让项目尚未完全进场交易,中介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日常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三、2016年工作要点

(一)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落实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今年8月下发的63号文件和省发改委《辽宁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规范交易行为,按时完成上级各项工作要求。

(二)以新平台场所使用为契机,逐步规范交易行为

在统一场所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条件下,利用新平台场所使用为契机,不断规范交易行为。一是完成场所标准化建设,包括:开评标区、监督区、办公区等。二是充分发挥新场所优势,扩大交易范围,适时引导社会中介进场交易。三是推进交易平台科技化建设,加快推进与省及各市以及市内有关部门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四是充分利用电子化技术,增加交易行为的监督手段。

(三)扩大交易范围,实现应进必进

一方面是区域上按照上级要求将市本级和有关区域的交易项目全部进场。另一方面是从项目上做到应进必进,完善进场项目,重点是土地交易,实现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全部进场交易。

(四)立足科技,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积极探索电子交易新技术,开发建设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全程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建立网上交易全流程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网上报名、网上领取文件、网上投标、网上拍卖、远程评标等功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标准化和电子化。

一是升级完善当前的软硬件交易系统,确保现阶段交易系统稳定运行。

二是拓展功能,开发网上交易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充分发挥电子化交易平台优势。

三是研发内部OA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办公效率。

(五)整合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按照国家、省标准和规范,加强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系统的信息服务。

(六)以公车改革为契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一是做好公车拍卖工作。交易中心今年尝试了公车拍卖网上竞价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明年将在此基础上,全力做好公车拍卖,这是产权交易的重中之重。

二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纳入到平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制定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进一步规范、调整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细节和可操作性。

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关规定,包括制定营口市国有非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操作规则,制定营口市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挂牌时间的有关规定等。

(八)加强对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指导

按照国家、省对县区平台建设要求,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引导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序开展,区分情况,有的进入市交易中心,有的成为市级平台分支机构,在业务、培训上加强指导。

(九)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工作细节

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加快建立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形成制度约束与个人自律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来源:      时间:2016-03-31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