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6150016
1、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净水厂加氯间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工程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机械和服务。
工程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和大街北侧,民生路东侧。
投资估算:70万元。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招标内容: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净水厂室外工艺管线工程及砼井室配套工程等改造。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6年 3 月 15 日,竣工时间2016年 4 月 15 日。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还需具有A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并将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05日至2016年02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495元/本,软件公司收费为105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口跃进支行
账 号:0661 1601 0400 11450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工作日16:00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 9时30分。
8、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北5号
联 系 人: 李旗
联系电话:0417-299324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 编:115002
联 系 人:张悦、杨盼盼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1/096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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