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实物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对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油罐车公开转让,具体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名称: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009年油罐车一台。
二、转让挂牌低价:8.4万元人民币;
三、挂牌公告期:2016年1月20日至 2016年2月19日;
四、挂牌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支付事项:
1.转让标的保证金:1万元;
保证金需由意向受让方于产权受让意向资格确认后,按签订的意向受让协议书规定缴纳至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成交价款:转让成交后,出让方10日内同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3日内,受让方一次性缴纳转让价款。未按规定时限缴纳转让价款,转让协议无效,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五、受让方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联系电话:0417--2834356
交易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
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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