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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6年城市春节亮化采购(谈判项目编号:YKGGZC201600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 2016年城市春节亮化采购(谈判项目编号:YKGGZC201600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以下简称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谈判项目名称:2016年城市春节亮化采购

2.谈判项目编号:YKGGZC2016002

3.项目需求: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第一包

LED小红灯笼、LED网灯、LED流星雨、LED灯串、LED柔性灯带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00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除应满足(1)项要求外,还应满足: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③联合体投标的递交文件时须携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④联合体投标的至少须有一个成员满足(3)(4)项资质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5).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2016172016112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领取文件时须同时传真或报送联合体协议书。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3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领取文件时须同时传真或报送联合体协议书。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5、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611214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1131400(北京时间)。

六、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417-3840153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贺女士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

附件: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营口日报          

  4、其他(      

电子邮箱(用于发送谈判文件)

 

领取人签字

 

领取日期

 

备注:

 

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来源:      时间:2016-01-0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