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 期:2016年01月07日
招标编号:GXTC-1542183
1、丹东线(扬水站2号桥—渤海大街段)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营发改能交【2016】1号),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营口市丹东线(扬水站2号桥—渤海大街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申请省、省以上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合同估算价220万元。
3、项目概况:丹东线(扬水站2号桥—渤海大街段)位于营口市区西部,路线全长25.199km。
4、招标范围:营口市丹东线(扬水站2号桥—渤海大街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本次设计招标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路段维修改造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设计期要求: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任务。
6、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还须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被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6年01月07日至2016年01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 系 人:范工
联系电话:0417-330603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刘健、陶毅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80、3355093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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