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营口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网络及智能化办公系统(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5210)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下简称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磋商项目名称:营口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网络及智能化办公系统
2.磋商项目编号:YKGGZC2015210
3.项目需求: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项目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智能导示系统、门禁-安防-巡更-电子监察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在线智能考勤系统、公共广播系统、WIFI及无线对讲系统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200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设备需求清单参数表中标★号的产品)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7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3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5、磋商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17-2956206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 樊女士
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