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营口城区非法小广告清理服务项目(谈判文件编号:YKGGZC201522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以下简称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谈判项目名称:营口城区非法小广告清理服务项目
2.谈判项目编号:YKGGZC2015222
3.项目需求: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第一包 |
营口城区非法小广告清理服务项目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清洁服务或清扫保洁类经营项目的独立企业法人;
5. 投标人须提供三份2012年至今在地级市级别及以上城市清理非法小广告的合同业绩(每份合同金额≥30万)。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6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3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5、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8日9:30(北京时间)。
六、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417-2891000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谈判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 贺女士
发放谈判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