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营口市2015-2016年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营口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工程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机械和服务。
工程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辽河大街(科飞路-辽河大桥东侧)、镜湖西路(新兴大街-西华街)等地段。
投资估算:一标段约1300万元,二标段约1500万元。
资金来源:管网配套费及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改造城市供水管网约 9536米,及配套建设检修阀门及井室,消火栓及井室等;
二标段:改造城市供水管网约 5250米,及配套建设检修阀门及井室,消火栓及井室等。
注: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5年 12 月 25 日,竣工时间2016 年 3月 25 日。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还需具有A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并将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市政工程)及IC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0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现金或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 12月 18日 9时30分。
8、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北5号
联 系 人:李旗
联系电话:0417-299324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杨盼盼、张悦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6、3355091
传 真:0417-3355090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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