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市交警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5177)的变更公告
一、 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薛先生 |
0417-2990099 |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马先生 |
0417-2972516 |
二、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营口市交警智能交通
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
YKGGZC2015177 |
2015年10月20日 |
三、 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 |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合格供应商的
资格条件 |
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
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
领取招标
文件截止时间 |
2015年11月5日11:00时 |
2015年11月10日11:00 |
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 |
2015年11月6日11时 |
2015年11月11日11: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11日9:30 |
2015年11月18日14:00 |
四、重要提示: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