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51504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红十字会办公楼修缮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营口市红十字会办公楼修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营发改社会[2015]4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红十字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文物局和市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营口市红十字会办公楼修缮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广场5号,市红十字会现址。
2.3工程规模:项目修缮总面积约56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为 115 万元
2.5招标范围:结构加固、电气改造、暖气改造、屋顶散水等。
2.6总工期:2015年11月11日开工至2016年4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 文物局 核发的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有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信用报告、项目负责人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8. 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红十字会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广场5号
联 系 人: 刘会长
电 话: 15840763366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张 欢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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