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51104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新建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营发改社会[2015]4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新建工程监理招标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内,民生路以东,新和大街以南。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18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桩基础、土建、装饰装修(含精装修)、给排水、采暖、电气(含强、弱电)、空调、消防、电梯、外网配套等所有施工图纸上的内容。
2.5总工期: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3.4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记录,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代理收费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5万元。
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授理。
8. 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
地 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2-2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17-2167003 13050666566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陈楠楠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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