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营口市热电公司第一热源厂2×72MW热水锅炉脱硫装置运行维护工程,已由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营口市热电公司,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欢心甸营口市热电公司第一热源厂院内。
2.2招标范围:2×72MW热水锅炉脱硫装置的运行维护。
2.3工期:2015年至2016年度供暖期内。
2.4 合同估算价:15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除尘、脱硫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热电公司
地 址:营口市盼盼路南段
联 系 人: 孟女士
电 话: 0417-6630025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陈楠楠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