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51503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剂采购项目已由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南41号。
2.2招标范围:7000吨脱硫剂(石灰石粉)的采购。
2.3交货期:2015年10月30日-2016年3月31日。
2.4合同估算价为1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脱硫剂供货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招标产品的独家授权原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下述材料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报名: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且一年以上(含1年)的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需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及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五台子办事处平安路南4号
联 系 人: 郭经理
电 话: 0417-6630011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陈楠楠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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