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辽河大剧院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改造工程设备(谈判项目编号:YKGGZC201516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以下简称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谈判项目名称:营口辽河大剧院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2.谈判项目编号:YKGGZC2015168
3.项目需求: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3D电影放映设备 |
44.26 |
第二包 |
舞台幕布、吊杆机、传动系统、吊架等 |
31.94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 参加第一包的供应商要求具备电影放映系统工程技术等级资质证书(叁级)、参加第二包的供应商要求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贰级)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10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应在参加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4、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9月14日9:30(北京时间)。
六、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辽河大剧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40766123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李先生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
附件: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
|
|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
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
|
|
|
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3、营口日报 ( )
4、其他( ) |
|
电子邮箱(用于发送谈判文件) |
|
|
领取人签字 |
|
|
领取日期 |
|
|
备注:
|
|
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