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消防工程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代码: 04172015150202)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消防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于2015年8月27日在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结束,中标候选人经法定程序公示已生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一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该项目的监督部门反映。
中标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消防工程项目 |
中标人名称 |
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
招 标 人: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 系 人:李向文
电 话:0417-299191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盼盼路北11号诚信办公楼4楼
联 系 人:纪红缘
电 话:0417-6691578
201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