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西炮台遗址管理处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西炮台遗址第二期抢险加固保护工程方案编制(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5154-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西炮台遗址第二期抢险加固保护工程方案编制(工程概算不低于2000万元) |
100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一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4. 投标单位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 投标单位须熟悉土遗址保护情况,2012年以来完成过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土遗址保护工程方案编制,提供合同或相关文物部门批复;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7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应在参加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4、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西炮台遗址管理处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417-4830090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王先生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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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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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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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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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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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3、营口日报 ( )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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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用于发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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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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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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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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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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