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镜湖西路(青花大街-海澜街)道路工程、镜湖西路(青花大街-民兴河北路)排水管道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营口市2014年市区部分道路、道板、路灯等工程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14】1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镜湖西路
2.2工程规模:道路长约1402.28m,排水管线DN700约2754.8m,沥青路面面积约35232.6㎡,人行道面积约11306.2㎡,树池533座等。
2.3合同估算价: 2100 万元。
2.4计划工期:2015年10月 13日开工, 2016年1月 13日竣工。
2.5招标范围:道路、排水、道板等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申请人还需具有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3.3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8月25至2015年8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8 月25日至2015年8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信用报告、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3号
联 系 人: 关勇
电 话:15940787799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杨莹莹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