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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断面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断面整治工程(营口市) (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农经【20121439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营口水文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断面整治工程(营口市)主要包括茨沟、百草、大村3处中小型河流水文站断面整治工程。   茨沟水文站断面整治工程包括:右岸岸坡石笼防护250m。百草水文站断面整治工程包括:四柱水位计基础石笼防护10m ,观测道路500m(宽3.2m、厚0.3 m)。大村水文站断面整治工程包括:四柱水位计基础石笼防护10m、单柱水位计基础石笼防护10m

2)建设地点:茨沟水文站位于大石桥市汤池镇次沟村、百草水文站位于大石桥市水源镇百草村、大村水文站位于大石桥市高坎镇党家村。

3)计划工期:2015925日~20151125日。(62天【日历日】)

4)招标范围:断面整治工程施工。

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资金。

7)项目估算价:63.0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还需要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87日至20158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信用报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1.2万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83114:00,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营口水文局                                联系人:师战伟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智新街西31-2                         话:0417-2225721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金铎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智泉街东7—甲6                  话:0417-2858969/13394171906

来源:      时间:2015-08-0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