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营口市小锅炉房并网工程已经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14-2015年营口市小锅炉房并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14】3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热电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部分财政拨款、部分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市区。
2.2招标范围:一级热力管网、二级热力管网、换热站、立杠等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要求:2015年8月26日开工,2015年10月15日竣工。
2.4合同估算价:28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4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企业信用报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且一年以上(含1年)的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4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热电公司
地 址:营口市盼盼路南段
联 系 人: 曲先生
电 话: 0417-6630021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陈楠楠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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