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虎庄河防潮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营口市老边区虎庄河防潮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农经【2014】2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老边区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本合同估算价为27.9万元。
3、建设地点:虎庄河下游,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光明村北。
4、工程监理范围:营口市老边区虎庄河防潮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5.2、项目总监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投标时的项目总监必须与中标后实际现场的项目总监一致)。
5.3、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
5.4、投标人还应具备相关行业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 [BBB级以上(含BBB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四点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监理服务期:2015年 9 月 15日至2016年 3 月25日(需紧密配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理服务)。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5 年7 月20日起至2015年 7 月24日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总监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进行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07月30日起至2015年08月03日。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中,以电汇方式缴纳。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 8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市老边区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
地 址: 营口市老边区捻线街
联 系 人: 缪立君
联系电话: 0417-661270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陶毅、刘健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82、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