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辽宁立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7-21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800-02482 二 、 项目名称:“辽河之夏”文化艺术季(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之夏”文化艺术季 供应商名称:营口新闻媒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辽宁省营口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0号 中标(成交)金额:440,000(元) 评审总得分:8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之夏”文化艺术季 服务类 名称:“辽河之夏”文化艺术季(二次)(C06030100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服务范围:一、活动整体策划与统筹执行 坚持“演出+播出+输出”一体化,由集中展演转向分众化、基层化、普惠化活动,做好文化惠民活动的同时更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营口文艺IP出圈。统筹做好开幕式、闭幕式演出;特色主题演出组织;春晚预热海选;文艺轻骑兵进基层;文化资源数字化传播建设;全媒体的活动宣传、网络直播、二次传播。 二、活动主题 新大众文艺·辽河之夏--河海润心 文化惠民 三、具体服务内容 1.制定详细执行方案,面向少儿、老年、专业团队、群众草根、网红达人等群体设计参与机制,涵盖四大板块:春晚储备、主题演出、文化惠民、数字化传播; 2.组织“我要上春晚”全民海选(声乐、舞蹈、器乐、戏曲、非遗、创意表演等) 3.组织广场主题演出、夏季音乐季、群众文艺展演; 4.组建“文艺轻骑兵”小分队开展基层巡演与互动教学,戏曲进校园8场、戏曲进乡村4场。 四、数字化传播 1.利用新媒体开设专属线上专栏,进行全程动态发布、网络直播、视频回看。 2.开展网络投票、互动留言、活动回看、短视频话题传播。 3.建设“辽河之夏”数字文化资源库,永久保存展演内容。 五、甲方要求 1.整体服务项目中,甲方可派出导演组提出工作要求,统筹指导演出服务内容; 2.整体服务项目中,甲方可统筹派出宣传报道组提出工作要求,统筹指导宣传报道服务 服务要求:一、活动整体策划与统筹执行 坚持“演出+播出+输出”一体化,由集中展演转向分众化、基层化、普惠化活动,做好文化惠民活动的同时更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营口文艺IP出圈。统筹做好开幕式、闭幕式演出;特色主题演出组织;春晚预热海选;文艺轻骑兵进基层;文化资源数字化传播建设;全媒体的活动宣传、网络直播、二次传播。 二、活动主题 新大众文艺·辽河之夏--河海润心 文化惠民 三、具体服务内容 1.制定详细执行方案,面向少儿、老年、专业团队、群众草根、网红达人等群体设计参与机制,涵盖四大板块:春晚储备、主题演出、文化惠民、数字化传播; 2.组织“我要上春晚”全民海选(声乐、舞蹈、器乐、戏曲、非遗、创意表演等) 3.组织广场主题演出、夏季音乐季、群众文艺展演; 4.组建“文艺轻骑兵”小分队开展基层巡演与互动教学,戏曲进校园8场、戏曲进乡村4场。 四、数字化传播 1.利用新媒体开设专属线上专栏,进行全程动态发布、网络直播、视频回看。 2.开展网络投票、互动留言、活动回看、短视频话题传播。 3.建设“辽河之夏”数字文化资源库,永久保存展演内容。 五、甲方要求 1.整体服务项目中,甲方可派出导演组提出工作要求,统筹指导演出服务内容; 2.整体服务项目中,甲方可统筹派出宣传报道组提出工作要求,统筹指导宣传报道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爱玲、朱佳琦(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之夏”文化艺术季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费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营口市委宣传部 地 址:辽宁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1号 联系方式:0417-2669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立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河路14-4号1单元3号 联系方式:0417-369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女士 电 话:0417-3697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