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李官——田庄台大桥公路(营口南高速收费口——老收费站)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03月27日
招标编号:GXTC-1542021
1、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李官——田庄台大桥公路(营口南高速收费口——老收费站)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交通部门补助及地方财政拨款,项目预投资1.2亿元。
3、建设地点:路线起点位于沈海高速营口南收费口处,经过老边区红旗村、蓝旗村、黄旗及二道镇等村镇,终点至原庄林线营口收费站。
4、招标范围: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李官——田庄台大桥公路(营口南高速收费口——老收费站)改造工程,路线全长16.149km,路面宽度30m,路基宽度40m,依照旧路技术状况及路网分布,全路段划分为大修和中修(大修路段:K129+443-K142+090(12.647km);中修路段:K142+090-K145+592(3.502km)),绿化带仅进行补植(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及业主指定内容)。
5、计划工期:施工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竣工。
6、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行政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还须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另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后、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须到营口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办理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手续,办理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417-3317010 市场科)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03月27日至2015年03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进行投标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03月27日至2015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20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4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军分区南行1000米,智胜新家园院内)。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进步街新地步里41号区
联 系 人:薛主任
联系电话:0417-330602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安凤瑞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82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