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煤气公司2015年新建燃气管网PE管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03月27日
招标编号:YKGX-15-008
1、营口市煤气公司2015年新建燃气管网PE管材采购项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营口市煤气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交货地点:营口市城区(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4、采购范围: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具体规格、数量如下:
序列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DN315 |
5320 |
米 |
北欧化工原料
PE100级,SDR17.6 |
2 |
DN200 |
5000 |
米 |
北欧化工原料
PE100级,SDR17.6 |
3 |
DN160 |
7000 |
米 |
北欧化工原料
PE100级,SDR17.6 |
4 |
DN110 |
7000 |
米 |
北欧化工原料
PE100级,SDR17.6 |
5 |
DN63 |
5000 |
米 |
北欧化工原料
PE100级,SDR11 |
6 |
DN40 |
2000 |
米 |
北欧化工原料
PE100级,SDR11 |
合计 |
31320米 |
5、供货期:招标人下达订货单后三日内送达。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投标制造厂商须具有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8聚乙烯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或等同的认证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燃气用聚乙烯管材,A级),以及由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检验所或特种承压设备研究院或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还须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注: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五条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8聚乙烯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或等同的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型式试验报告》、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03月27日至2015年03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口跃进支行
账 号:0661 1601 0400 11450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04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军分区南行1000米,智胜新家园院内)。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煤气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17-28178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毅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3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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