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受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委托,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为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转山—红东村公路(营口立交桥—高速公路段)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2. 项目名称: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转山—红东村公路(营口立交桥—高速公路段)改造工程二期;
3. 建设地点:营口市;
4.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资金来源:省局补贴及地方自筹;
5.工程规模:一级公路,全长2.6公里;
6.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转山—红东村公路(营口立交桥—高速公路段)等道路的维修、改造,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8.要求工期: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
9. 投标保证金:40万元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定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 3月13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授权委托人本人持身份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可在开标前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定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
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2.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 3月13日,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13:30时;
2. 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上述信息与招标文件如有矛盾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联 系 人:高科长
联系电话: 0417-3306095
2.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于阳
电 话:024-23389240 传 真:024-23398678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房间
邮 编:110005
开 户 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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