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5-29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800-01457 二 、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购置商业门市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 供应商名称:王亮 供应商地址:火炬开发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恒信花园B区9号403房 中标(成交)金额:4,557,490(元) 评审报价:455749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购置房产核心目的是整合现有不动产资源,完善医院医疗服务,解决现有场地不足、北院区功能布局缺陷等问题。我院已于2025年合规购置了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13-甲11号房产,需在此房产四周再行购置房产与现有房产打通、合并使用,满足使用需求。该已购不动产的东侧是城市道路,西侧紧邻医院主楼楼体,北侧为经营性餐饮用房,不具备医疗功能改造衔接、打通连通的建设条件;南侧为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13甲3号商业门市,面积465.05平方米,区位紧密连接、空间无缝衔接。该房产是区域内唯一能够与医院现有已购房产打通整合、连片改造形成完整医疗服务场地的不动产;同时,该区域周边无其他可匹配的同规模、同位置商业房产。若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采购其他不动产,无法与医院现有房产形成一体化空间布局,无法符合医院整体布局规划,难以满足医院整体规划、业务流程及医疗服务功能要求,更无法解决北院区医疗布局受限、安全隐患等核心问题。故此,拟购置上述提及的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13甲3号商业门市,以满足医院整体功能布局要求,该拟购房产具有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购标的为特定不动产,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第8项“购买、租赁特定不动产的”规定情形。为保障医院医疗布局优化、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特申请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 货物类 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购置商业门市(A01019900其他房屋) 品牌:/ 规格型号:套 数量:1 单价(元):45574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丽影、张波(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国家计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合同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即日起可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0417-29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9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桐博 电 话:024-23389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