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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心医院购置商业门市项目JH26-210800-01457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营口市中心医院购置商业门市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5-29
  

  项目编号 :JH26-210800-01457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购置商业门市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

供应商名称:王亮

供应商地址:火炬开发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恒信花园B区9号403房

中标(成交)金额:4,557,490(元)

评审报价:455749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购置房产核心目的是整合现有不动产资源,完善医院医疗服务,解决现有场地不足、北院区功能布局缺陷等问题。我院已于2025年合规购置了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13-甲11号房产,需在此房产四周再行购置房产与现有房产打通、合并使用,满足使用需求。该已购不动产的东侧是城市道路,西侧紧邻医院主楼楼体,北侧为经营性餐饮用房,不具备医疗功能改造衔接、打通连通的建设条件;南侧为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13甲3号商业门市,面积465.05平方米,区位紧密连接、空间无缝衔接。该房产是区域内唯一能够与医院现有已购房产打通整合、连片改造形成完整医疗服务场地的不动产;同时,该区域周边无其他可匹配的同规模、同位置商业房产。若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采购其他不动产,无法与医院现有房产形成一体化空间布局,无法符合医院整体布局规划,难以满足医院整体规划、业务流程及医疗服务功能要求,更无法解决北院区医疗布局受限、安全隐患等核心问题。故此,拟购置上述提及的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13甲3号商业门市,以满足医院整体功能布局要求,该拟购房产具有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购标的为特定不动产,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第8项“购买、租赁特定不动产的”规定情形。为保障医院医疗布局优化、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特申请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

货物类

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购置商业门市(A01019900其他房屋)

品牌:/

规格型号:套

数量:1

单价(元):45574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丽影、张波(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国家计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合同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即日起可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0417-29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9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桐博

电      话:024-23389240

来源:      时间:2026-05-29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