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学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于政府采购职能范围、评审专家、信息公开、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规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条例》发布后立刻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多次专题学习,对条例新规逐条解读,并针对条例中的变化,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讨论。
本次学习活动,加强了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了大家的政策水平,让政府采购实务操作更有章可循,对依法采购、公开交易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O一五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