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南扩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51500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南扩区绿化工程已由营口市中小企业创业园区管委会产业投资发展局以《关于营口市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南扩区绿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营中小产投[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内。
2.2工程规模:
一标段:青花大街两侧部分路段,绿化面积34644平方米。
二标段:腾飞路(智泉街-东海北街)两侧部分路段,绿化面积26460平方米;
凯旋路(智泉街-东海北街)两侧部分路段,绿化面积19896平方米。
2.3工期要求:2015年3月15日开工,2015年6月15日竣工。
2.4合同估算价:一标段:800万元;二标段:1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资格,项目负责人证(IC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工程的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IC卡、企业信用报告[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报名。
4.2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军分区南行1000米)。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 系 人: 刘大可
电 话: 18641700950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陈楠楠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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