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沿海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架空管廊及配套压力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监理已由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营沿经备〔202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沿海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了潜在投标人足够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从源头上遏制如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营政发【2024]6号)文件要求,现对营口沿海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架空管廊及配套压力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监理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及依据,并留下具体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 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3日; 4.有关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6年4月3日16:00前反馈 至代理公司邮箱。电子邮箱:ln_ztzb@163.com,联系电话: 0417-2819001,联系人:杨明月。 营口沿海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3月27日 预公示-意见反馈.doc
招标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