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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熊岳河北支与钟屯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盖州市熊岳河北支与钟屯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盖州市熊岳河北支与钟屯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盖州市熊岳河北支与钟屯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盖行审发【2025】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盖州市杨运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杨运镇

2.2工程规模:盖州市熊岳河北支与钟屯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位于盖州市杨运镇熊岳河北支(头道沟、奋英沟、三道沟)入河口段、钟屯河(陈屯村-熊岳河)入河口段,治理河道总长约2.554km,治理总面积6.411万平方米(折合 96.26 亩)。采用“河道湿地+生态缓冲带”工艺,其中河道湿地面积约52374.3 平方米、生态缓冲带面积1173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湿地面积52374.3平方米(含生物滞留塘29848.5平方米、河道砾石床9150.2平方米、基底改良13375.6平方米、水生植物13375.6平方米、跌水堰10座)、生态缓冲带面积 11734.6 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1654.24万元。

2.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盖州市熊岳河北支与钟屯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包含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540

 

2.5工期要求:2025年12月30日开工-2027年6月23日具备交工条件共计54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能力。

4)项目负责人资质:

①拟派EPC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无在建工程

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环保或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未担任其他工程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相应资质的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提供截图。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派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4.投标

4.1现场投标地点: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营口盖州市市府路西段盖州市财政局1楼)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4.2.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4.2.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完成交纳。

4.2.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2.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3开标时间:2025121993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112817:00起至2025120417:00止。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2递交网址: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6.3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4开标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州市杨运镇人民政府

地址:盖州市杨运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17-716302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三楼东里7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17-3843008

电子邮件:lnzzjsgc@163.com
来源:      时间:2025-11-2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