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床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00-05456(YKSGZC2025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床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12.蚊帐杆:标准为全框支架,尺寸为长1900mm*宽800mm*高1100mm(±10mm)。支架材质为铁艺烤漆,连接点采购塑胶三通方式,管直径≥1.2(mm),管壁厚度≥0.3(mm)。”变更为:“12.蚊帐杆:标准为全框支架,尺寸为长1900mm*宽800mm*高1100mm(±10mm)。支架材质为铁艺烤漆,连接点采购塑胶三通方式,管直径≥1.2(cm),管壁厚度≥0.3(mm)”。 事项2: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十三、其他要求”中的“2、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公寓床主体材质的管材、板材(实木颗粒板即刨花板)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检验报告带有可查询真伪的二维码,否则无效。”变更为:“2、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公寓床主体材质的管材、板材(实木颗粒板即刨花板)带有CMA标志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检验报告带有可查询真伪的二维码,否则无效。”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10时55分 需要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ggzy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 联系方式:2211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17-2972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