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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建发盛海磷化工有限公司精制磷酸及磷酸铁前驱体项目(221)磷矿储运施工(澄清) |
|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九项其他材料“(一)诚信守法承诺书”最后一段更改为:“若本单位或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背上述承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处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10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10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10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本次修改部分不影响投标人参与评审程序的各个环节的结果,且不影响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 | 来源: 时间:2025-09-10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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